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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

榮智健秘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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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 智 健 秘 書 涉 違 防 賄 例



捲入新地世紀貪污案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,被指獲新地優待免費租住禮頓山豪宅單位。廉署調查期間,將涉案單位過往業主全部「起底」,結果發現單位一手業主是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私人秘書戴慧娟,戴更涉嫌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作出虛假陳述,即訛稱購入該單位的款項全部來自她本人,而買賣與榮智健無關。

  涉新地高層的官商勾結案又再節外生枝,一名私人女秘書在廉署調查期間作出虛假陳述,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現年五十八歲的戴慧娟,洋名Agnes,消息指她一直是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私人秘書,榮智健離開中信泰富後另起爐灶,成立隆源企業控股,亦沿用她出任隆源董事。戴暫對三項控罪毋須答辯。

控罪指,她於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十六日,在回應一份根據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發出的法定通知書時,訛稱購買涉案的A室單位,支付了八期合共七百六十一萬多元的款項,全部來自她本人。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,她又在回應同一份通知書時,訛稱該單位的買賣與其僱主榮智健毫無關係。

  戴昨由廉署前總調查主任、執業大律師查錫我代表,辯方申請將案押後,待翻閱文件再訊。主任裁判官錢禮決定准她以二萬元保釋外出,其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,及須於更改住址前廿四小時通知廉署。案件將於本月三十日進行答辯,控方打算傳召四名證人,據知榮智健不會是其中一名控方證人。

  在新地世紀貪污案中,許仕仁被指於○○年至○三年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期間,接受新地安排免費租住旗下的禮頓山六座二十樓A及B室兩個相連單位。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,B室單位一直由新地持有,A室單位則於○一年一月,先由慕誠控股有限公司(下稱「慕誠」)以一千九百零四萬元購入,慕誠再於○二年十月,轉售予一家名為Meritech Limited的公司,作價一千七百一十三萬元。

  據知,Meritech Limited屬新地相關的公司,其註冊地址正位於新鴻基中心,股東由兩家海外公司組成,其秘書朱蘊芯更是新地案的控方證人之一。

  廉署調查新地案期間,將涉案單位過往業主全部「起底」,結果發現慕誠董事兼股東戴慧娟,曾代表慕誠購入A室單位,而戴亦在回應廉署發出的法定通知書時,涉嫌故意作出虛假陳述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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